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三次會議1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大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審議情況的彙報。 會議還聽取了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大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6個決議草案審議情況的彙報。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的,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確認。2015年2月和2014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和十一次會議分別通過了關於接受陳吉寧、陳豪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報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確認。 會議聽取了王晨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陳吉寧、陳豪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審議情況及確認的決定草案代擬稿的彙報。 會議同意將上述草案表決稿提請大會主席團第四次會議審議。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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