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日以總局令形式出臺《企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九條規定》(簡稱《九條規定》),針對企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和要求,如沒有應急救援隊,企業必須簽訂救援協議;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並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雖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之中,許多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不夠熟悉。”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九條規定》把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應該做、必須做的基本要求清晰列出,便於記憶和執行。 《九條規定》內容只有427個字,簡明扼要。但該規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企業必須嚴格執行。(記者 王冬梅)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