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快電商發展的六大抓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8 09:17 來源: 福建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2014年5月,福建省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工作的六大抓手並設立相應的財政支持政策。

    構建電商“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園區)-示範企業(平臺)”多層次示範體系。對示範基地(園區)給予一次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示範企業(平臺)給予一次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實施項目帶動。鼓勵國內外知名電商企業入駐福建,對新進入福建省投資的世界前100強及國內前50強電商企業,及新入住的電商總部企業,給予落戶獎勵;

    加大力度培育本省電商骨幹企業。企業所在縣(市、區)對電商年營業收入首次超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本省電商企業,以上年度為基數,分別按其所繳納地方級“三稅”(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新增部分20%、25%、30%的比例給予獎勵;

    推動電商創新發展。鼓勵和支持本省電商企業積極創新,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發展創新型電商模式,支持“網店一體”電商模式創新,支持B2B2C(供應商到電商到顧客)、○2○(線上與線下互動)、C2M(顧客到工廠)等電商模式發展,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利用搜索引擎、網址導航、微信平臺等創新方式開展網絡營銷;

    鼓勵本省企業特別是傳統企業利用電商拓展市場,促進“閩貨”網銷。對達到一定銷售規模的農産品企業電商平臺和傳統商貿企業電商平臺,給予一次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網上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的傳統企業(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給予一次最高不超過1 00萬元獎勵;

    統籌推進跨境貿易電商工作。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外設立倉儲,對建倉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務廳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跨境電商應稅網上年銷售額首次超過500萬美元的福建省跨境電商企業和電商平臺,給予分檔獎勵。

    此外,2014年7月、2015年2月,福建省還分別出臺《福建省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方案》(記者 林侃)

責任編輯: 王驍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