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提起公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9 16: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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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審查起訴。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潔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蔣潔敏利用其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説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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