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慶市將從嚴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健康安全監管,堅決防控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具體安全監管工作思路和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油氣管道隱患整治實施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加強對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的協調和調度,積極推進重大隱患加快整改。通過明察暗訪、督導檢查、簡報通報、媒體曝光等措施,調度通報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隱患整改工作進展,督促重點、難點地區加快隱患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影響隱患整改的重大問題。 到2015年末,完成形成密閉空間等重大隱患整改工作,隱患整改率達到80%以上。加強油氣管道高後果區安全監管。嚴格油氣管道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依據危化品安全監管有關規定,依法嚴格油氣管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推動構建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強化中央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對中央企業落實法律法規和國家安監總局規範性文件情況的督導;通過開展互查,深入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提高安全管理精細化水平;召開中央企業座談會,研究進一步落實《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加強化工安全儀錶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措施;建立中央企業一般事故報告制度,及時約談連續發生事故或發生典型事故的中央企業。 全力推動危化品重點縣攻堅工作。組織開展危化品重點縣縣委書記談心對話活動,推動重點縣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繼續以“現場檢查+兩會一課(‘兩會’指召開企業負責人談心會和監管人員座談會,‘一課’指組織一次面向企業負責人和監管人員培訓課)”的方式,全面完成對重點縣的督導工作。並指導各地做好省級危化品重點縣、市級重點鎮的攻堅工作。 推進煙花爆竹重點縣安全生産攻堅工作。採取針對性措施,一縣一策、狠抓落實;召開重點縣政府負責人座談會,繼續強化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召開整頓提升工作現場會、組織對22個重點縣調研督導,加大對重點縣攻堅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推動力度。嚴格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生産許可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産許可工作制度,規範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 3月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許可證過期企業的清理,並向社會公告登出企業名單。堅持貫徹落實3個“一律”(一律不再新建生産企業,一律不再搬遷重建生産企業,對無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一律依法關閉)。加強政策引導,大力推動非主産區制定煙花爆竹生産退出計劃,推動更多地區退出煙花爆竹生産。年底淘汰煙花爆竹引線“幹法制引”和煙火藥手工混藥工藝。繼續重點整治煙花爆竹生産企業的一證多廠、分包轉包的違法違規行為,要通過企業承諾、全覆蓋檢查和簽字確認、加強“四不兩直”檢查和員工舉報獎勵等措施,發現一證多廠、分包轉包行為的一律取締。 加大對“三超一改”行為的處罰力度。發現企業有“三超一改”行為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3個月以上;發生較大事故的,一律吊銷安全生産許可證。進一步嚴格禮花彈、小禮花等A、B級産品的生産安全管理,嚴格控制高危産品生産企業數量。對非法生産、經營煙花爆竹問題突出地區進行書面警示、掛牌督辦,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對全市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啟動“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工作。 全市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80%以上的企業達到基礎建設“合格”以上標準;納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的企業,培訓率達到90%以上,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率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達70%以上。全面推進“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啟動“開展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的企業覆蓋面達100%,基礎建設合格率達80%以上。去年,已達到基礎建設合格標準以上的企業,今年重點抓好鞏固與提升工作。 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防塵防毒”專項整治。繼續深化水泥製造和石材加工防塵專項整治,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開展傢具(門、木製品)製造企業防塵防毒專項整治。水泥、石材、傢具(門、木製品)企業較少或沒有的區縣、中央在渝和市屬重點企業,應結合本地(企業)實際,在非煤礦山、建材、冶金、鑄造、建築、機械等職業危害嚴重行業,確定一個職業危害重點行業,開展防塵防毒專項整治。 實施約談警示淘汰取消專家資格,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建設與監管。強化技術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著力整治技術服務不規範問題。建立隨機抽查、實驗室間檢測能力比對、檢測或評價報告盲評、約談警示與公示等制度,加大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著力整治技術服務不規範、檢測評價結果不真實、技術服務報告弄虛作假、轉包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項目、轉讓或租借資質證書、採取不正當手段故意詆毀別人並惡意競爭等違規違法問題,規範市場行為,提升服務質量。 今年,對重慶市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覆蓋面要達到60%以上。加強專家隊伍建設與管理。重慶市、區縣兩級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職業衛生專家庫,將技術機構、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納入專家庫,進一步充實優化專家隊伍結構;開展職業衛生專家培訓,提高專家職業道德操守和業務能力、水平;嚴格規範專家服務行為,落實專家評審責任制,對不能勝任工作或者違規違紀的專家,實施約談警示、淘汰取消專家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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