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權力清單實施起來是啥樣?——皖蘇浙三省試點追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25 0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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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3月24日電(記者 楊玉華、淩軍輝、岳德亮)“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今年是在省一級公佈,明年推向市縣一級,晾曬清單,讓社會監督。”面對今年全國兩會上李克強總理許下的莊嚴承諾,各地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如何實施?記者就此採訪了先行試點省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皖蘇浙三地,看地方權力清單實施取得的成效進展和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權力含金量幾何?——要“割肉”不要“剪指甲”

用藥安全是百姓關注的焦點,然而藥品質量出了問題,藥品生産審批部門有無責任,是哪個環節的責任,往往説不清楚。在安徽,去年10月開始公佈實施的政府部門權力責任清單則有效改變這一局面。

記者在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上看到,位列1號的權力是“藥品生産行政許可權”,清單上不僅詳細列舉了這項權力的法定實施依據,還詳細列出該權力在行使中的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一旦出現“對不符合條件給予審批或越權審批的”“審批後不履行監督職責”等問題,都有對應的問責。

“有了這樣的清單,政府權力透明,責任事項明白,權力不能再任性,老百姓也更放心。”一家藥企負責人説。

作為率先探索推行權力清單的省份之一,安徽省從2014年4月份開始在包括安徽省食藥監局在內的全省75家省直單位探索實施省級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公開工作。依據簡政放權的改革要求和相關法規對上述省直單位的審批、處罰等10類權力進行大摸底、大清理、大晾曬。在浙江和江蘇,類似的工作去年也同樣展開。

亮出權力清單的過程實質上是對政府部門權力的自我“割肉”過程。“哪些權力要取消、哪些權力要下放,都涉及部門的切身利益。”具體負責清單編制工作的安徽省編辦副主任郭本純説。在安徽,歷時半年經過政府部門、法律專家、社會徵求意見等“幾上幾下”程序,最終梳理納入權力清理範圍的省級75家單位權力事項基數是5405項,經審核,減少3693項,精簡超過68%。在浙江和江蘇,最終確定的省級政府部門權力也精簡超過40%以上。

如今,上述省份的權力責任清單不少已經在政府網上全文公佈,供公眾點擊瀏覽,每一項權力不僅列出實施主體、承辦機構、實施依據、辦理時限等,還有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權力運行流程圖一目了然,以實現“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不過,採訪中,一些參與權力清單編制的人士也提出,建立科學的權力設置標準是決定權力清單“含金量”的前提。“權力、責任清單是個新事物,權力怎麼列、責任怎麼定都是個新問題。”一位參與地方權力清單編制工作的專家指出,少數單位把一些本應該取消的事項也進行打包處理,或者把風險大的權力事項和審批事項推出去,把有利可圖的審批權抱在手中。這種“合併同類項”的辦法實質是一種簡政放權的數字遊戲。

“自己清理自己手中的權力,恰如自己清理自己的辦公室,誰會把有用的東西扔出去?這其中有多少削減的權力是‘割肉’,又有多少削減的權力形同‘剪指甲’值得關注。”這位專家説。

問責誰落實?——要防止清單“挂在墻上、踩在腳下”

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亮出來了,審批少了,群眾辦事是不是方便了?

“現在辦證,比想象中還要快,早上申請,下午就有人打電話通知來取證了。”在江蘇省淮安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城管局服務窗口,天仁藥房老闆王女士一大早趕來領取臨時佔道經營搭建審批證。“按規定要3個工作日,沒想到當天就辦好了。”王女士連聲表示意外。

江蘇省編辦主任俞軍説,從2014年7月起,江蘇省編辦經過幾上幾下,歷時3個月,最終形成了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和行政權力清單。但他們發現,行政審批過程中仍存在的“一長四多”,即辦理時限長、仲介多、蓋章多、收費多、材料多的現象,為此省編辦探索建立與“權力清單”相對應的“責任清單”,確保各部門權責對等,防止清單“挂在墻上、踩在腳下”。

“有權就有責,如果沒有責任和追責,單純地公開權力清單,難以發揮社會監督和制約作用。責任清單如同給權力套上一道‘緊箍咒’。”俞軍説。

在江蘇淮安市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局窗口,工作人員王柏年向記者展示了一張分管領導的授權書,他説:“以前變更企業負責人還要找領導審批,現在窗口一站式搞定,有的甚至只需在網上提交材料,不需要到現場勘查,審查合格就可以直接辦理。”王柏年表示,現在政府部門的權力和責任都明明白白亮出來,如果不按章操作,就會被追責,這讓他們很有壓力。

不過,記者也發現,目前的責任清單往往只是晾曬,誰來問責、誰來追責尚不明確。浙江一位企業負責人説,責任清單是有了,但對企業來説,如果政府部門不按權力清單辦事,他們也無能為力。

“有權必有責,但問責須落實。”郭本純認為,亮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只是第一步,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佈後,誰來監督執行,出現問責情形誰來追責,還需要進一步細化的制度保障。

權責清單進市縣——要確保“最後一公里”落實質量

“以前市民申請辦理戶外廣告許可證後,還要準備所有材料再到路段大隊申請辦理臨時佔道搭建審批證,要跑很多腿才能辦好所有手續。如遇到大隊管理任務繁重,就可能將審批時間拖延下來。”安徽淮安政務服務中心市城管局窗口負責人湯錦芳告訴記者,如今按照權力清單的要求和流程,只要市民提出申請,工作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備齊所有材料,並安排人員前往現場勘察,只要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窗口當即就可以發證。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明確表示,明年將在市縣一級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在皖蘇浙三地,市縣權責清單也在陸續推行中。其中,浙江省在去年6月不僅把省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在網上公佈,還把市、縣級權力清單也同步上網公佈,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統籌設計、梯次推進權力清單。

“市縣一級的行政權力是與老百姓利益聯絡最密切的權力,在市縣一級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將有效防範行政權力在‘最後一公里’被濫用。”浙江省編辦主任鞠建林説,在市縣一級推行權力清單以來,一些市縣行政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得到有效規範,企業辦事更加高效便捷。

據了解,目前市縣權力清單的編制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由省級層面監督制定,有的由市縣自行制定。如何保證市縣權力清單的科學制定便成了試點地方反映突出的問題。一位地方編辦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為了應對制定權力清單,某地公安部門專門成立20人小組,對著法律條文編制了1400多項行政權力,只為盡可能多留一些權力在手中。

“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是限制政府部門自身權力,是革行政機關自己的命。這對許多市縣基層政府部門來説,從思想上開始恐怕並不積極和主動。”安徽滁州市委書記李明在調研中也發現類似問題,在該市推行權力清單的過程中,一些部門仍然把權力清單當成筐,什麼權都想往裏放,“甚至有些權力連單位一把手自己也不清楚。”李明認為,這反映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必負責”的理念還未深入到基層政府官員的腦海中。

郭本純、鞠建林等人認為,權力清單是簡政放權、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招,目前省級層面推行權力清單擁有機構、人員、專家隊伍等多重優勢,權力清單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問題不大,關鍵在如何保證“最後一公里”的落實質量,如何建立科學的市縣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定辦法,明確“有進有出”的權力動態調整辦法,將是市縣權力清單制度的最大考驗。

責任編輯: 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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