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開展2015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根據《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規定》,結合國家郵政局關於簡政放權工作“兩建一結合”的總體思路,日前,國家郵政局發出《關於開展2015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參加年度報告的企業範圍 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經郵政管理部門核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依法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均應參加2015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 年度報告工作時間 企業: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年度報告。 公佈及報送: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在8月31日前,公佈年度報告審核結果,並向國家郵政局報送本行政區域年度報告工作情況。 省級郵政管理部門:2015年5月1日~6月30日組織開展年度報告的審核工作。 年度報告工作程序 ●企業登錄國家郵政局網站或省(區、市)郵政管理局網站,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年度報告相關報表並提交。 ●國家郵政局頒發許可的跨省(區、市)經營和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企業,只需通過網絡填報,免於提交書面紙質材料。 ●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可按照“簡化手續、提高效率、職責下沉”的原則,從本地實際出發,安排部署轄區年度報告工作。 年度報告工作審查形式 ●原則上採取形式審查的方式。 ●對年度報告材料中發現問題或確有必要的,可採取實地審查方式。 年度報告工作相關要求 ●依法做好年度報告工作,全面落實“一建兩結合”的簡政放權思路。 ●將年度報告材料接收、初審等管理權限下放市(地)局,充分發揮市(地)局的屬地監管服務作用。 ●確保權力下放後的工作質量,加強對市(地)局許可管理的培訓與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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