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農業保險規範化管理水平,切實維護投保農戶利益,防範經營風險,保障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經會簽財政部、農業部,保監會于近日印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是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加強農業保險監管的重要制度進步。一是強化對關鍵環節的管控,提出不少於3天的公示期、單證到戶、24小時內現場查勘、將無害化處理作為理賠前提以及10日內支付賠款等要求。二是加強承保理賠信息的系統管控,明確各項信息採集和系統錄入必需項,提高承保理賠數據質量。三是明確保險機構對協辦業務的管理責任,填補了協辦業務的監管空白。四是對保險公司完善內控提出要求,提高公司內控制度的規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辦法》首次對保險公司承保、理賠、協辦和內控等關鍵環節確立規範。承保業務方面,明確投保信息採集和系統錄入的內容,規範標的查驗、公示及核保流程,提出見費出單、承保單證到戶等要求。理賠業務方面,加強接報案管理,規範查勘定損、核賠操作,明確賠款支付方式和時效,確保支付到戶且真實有效。協辦業務方面,要求保險公司與協辦機構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加強協辦費用管理,並組織對協辦人員培訓和協辦業務的稽查。內控管理方面,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客戶回訪、投訴處理、分級審核、內部稽核及檔案管理等要求,加強業務系統和服務能力建設,夯實發展基礎。 2007年中央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我國農業保險發展迅速,服務“三農”能力顯著增強。2014年,農業保險實現保費收入325.7億元,同比增長6.2%;提供風險保障1.66萬億元,同比增長19.6%;參保農戶2.47億戶次,同比增長15.7%;小麥、玉米、水稻三大口糧作物承保覆蓋率分別達49.3%、69.5%和68.7%。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農業保險由於缺乏統一的經營規範和流程標準,保險機構基層服務能力不足、業務流程不規範、風險管控薄弱等問題也逐步顯現,影響了農業保險的持續健康發展。為此,2014年保監會和財政部組織開展檢查,總結農業保險經驗教訓,深入查找和全面梳理農業保險管控薄弱環節和風險點,在此基礎上制定《辦法》。 《辦法》為提高保險機構承保理賠服務和內控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礎,將大幅提升農業保險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水平,促進保險機構提供更加優質的保險服務,更好地發揮農業保險的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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