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26 11: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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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改革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改進標準制定工作機制,強化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更好發揮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撐統一市場體系建設,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推動中國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強調改革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國際接軌、統籌推進的原則,明確了6個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權威的標準化統籌協調機制,統籌標準化重大改革,研究標準化重大政策,對跨部門跨領域、存在重大爭議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進行協調。二是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逐步將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准發佈或授權批准發佈。三是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進一步優化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體系結構,推動向政府職責範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過渡,逐步縮減現有推薦性標準的數量和規模。四是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産業技術聯盟,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五是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建立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産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六是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推動與主要貿易國之間的標準互認,大力推廣中國標準,以中國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國産品、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

    《方案》明確改革將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第一階段從2015到2016年,主要是推進改革的試點工作,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同時對現行標準體系進行全面清理和復審;第二階段從2017到2018年,主要是穩妥向新型標準體系過渡;第三階段從2019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標準體系,我國標準國際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標準化事業蓬勃發展,覆蓋一二三産業和社會事業各領域的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標準化在保證産品和服務質量、促進經濟轉型升級、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外交外貿等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現行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不完善,政府與市場角色錯位,市場主體活力未能充分發揮,阻礙了標準化工作的有效開展,必須切實轉變政府標準化管理職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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