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打好扶貧攻堅戰的關鍵一年。一年來,中央財政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村扶貧開發的重要精神,銳意改革,開拓創新,突出重點,較好地完成了全年財政專項扶貧工作任務。 一、推進機制改革,完善財政扶貧開發體制機制 (一)推動改革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完成中央深化改革重點任務。改革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制是《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中央確定的2014年重點改革任務之一。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在總結分析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改革的初步意見,徵求相關部門和地方財政、扶貧部門的意見,修改完善後報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辦公廳審定。經國務院同意,2014年8月,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印發了《關於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的意見》(國開發〔2014〕9號)。針對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資金分配機制、使用機制和監管機制三個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多項改革措施。 (二)開展集中力量解決突出貧困問題試點,支持地方推進重點扶貧工程。貫徹落實中辦發〔2013〕25號文件有關要求,中央財政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專門安排10億元,用於支持開展集中力量解決突出貧困問題試點。試點支持河北等11省份優先解決一批政治影響大、問題較為迫切、脫貧帶動效果好的貧困問題。試點工作的開展,為地方整合資金、集中資源推進扶貧攻堅,特別是啃下當前扶貧領域的一些“硬骨頭”摸索了經驗。 (三)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體系,強化結果導向的資金分配機制。2014年,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進一步完善了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地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將評價結果在全國範圍內通報。同時,加大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獎勵力度,獎勵資金規模從3億元大幅度增加到20億元。其中,安排績效評價獎勵資金10億元,對2013年扶貧工作開展和扶貧資金管理較好的省份給予獎勵;安排扶貧成效獎勵資金10億元,根據各省減貧任務完成情況和農民增收情況開展獎勵。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的逐步完善和強化,進一步調動了基層政府推進農村扶貧攻堅的積極性,增強了地方政府管好用好財政扶貧資金的責任意識。 (四)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支持農村扶貧開發,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2014年,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多方面的改革創新,積極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農村扶貧開發。下放扶貧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權限,不再單獨對各地下達貼息資金額度,地方政府可根據當地扶貧貸款運行情況,統籌使用財政扶貧資金自主加大扶貧貸款貼息力度。經報國務院領導同意,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2億元,支持開展小額扶貧信貸試點,探索在放大財政資金投入規模的同時,提升對扶貧對象的精確瞄準水平。此外,中央財政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了貧困地區産業發展基金,探索通過市場化機制帶動企業和社會資本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發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強化農村扶貧攻堅投入保障機制 (一)保持財政扶貧資金穩定增長。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扶貧資金433億元,其中補助地方財政扶貧資金424億元,均較上年增長10%,新增部分主要用於連片特困地區。同時,地方財政的扶貧資金投入也實現了較快增長。在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財政扶貧資金的穩定增長為推進農村扶貧攻堅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2014年,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1億元,比上年增長10%。繼續加大興邊富民行動補助力度,支持邊境地區培育特色優勢産業,改善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推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扶貧開發;穩步擴大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試點;支持解決少數民族發展特殊困難。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持續投入,進一步緩解了民族地區的突出貧困問題。 (三)支持做好其他專項扶貧工作。此外,2014年,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安排以工代賑資金41億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3.6億元、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2.4億元、“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3億元。相關資金投入和項目建設,對統籌推進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國有貧困林場、國有貧困農場扶貧開發工作,解決“三西”地區突出貧困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加大中央彩票公益金對貧困革命老區的支持力度。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拓寬扶貧開發投入渠道,安排彩票公益金15億元支持貧困革命老區扶貧開發,比上年增長25%。其中,安排彩票公益金3億元,支持連片特困地區外所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完成整村推進任務;安排彩票公益金12億元,支持連片特困地區革命老區縣開展小型公益設施建設。彩票公益金支持貧困革命老區項目的實施,促進了貧困革命老區生産生活條件的改善,幫助老區群眾加快了脫貧致富步伐。 三、抓好管理和政策研究,夯實財政扶貧開發基礎工作 (一)切實加強財政扶貧資金日常管理工作。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高度重視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監督,通過績效考評、檢查調研等形式,摸底了解各地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開展省、市、縣級三級財政扶貧資金投入統計工作,全面了解不同地區、不同層級的財政扶貧投入情況。梳理具有減貧效果的各類財政政策,研究完善財政綜合扶貧政策體系。 (二)配合研究強化金融扶貧機制,改善貧困地區金融服務。落實中辦發〔2013〕25號文件精神,中央財政會同扶貧辦、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積極研究引導金融資本支持農村扶貧開發的新機制,先後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和《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相關文件的出臺和金融扶貧機制的完善,對促進解決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的融資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配合研究貧困縣約束機制,督促貧困地區政府將更多資源用於扶貧開發。針對部分貧困縣出現的鋪張浪費問題,中央財政配合國務院扶貧辦研究起草了建立貧困縣約束機制的初步意見,報國務院辦公廳審定後,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印發了《關於建立貧困縣約束機制的通知》(國開發〔2014〕12號)。貧困縣約束機制的建立,將引導地方政府建立責任意識和底線意識,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整合資源優先用於扶貧開發。 此外,中央財政還立足自身職能,在協調推進扶貧項目建設、編制扶貧開發專項規劃、辦好“扶貧日”等宣傳活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調動了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進農村扶貧攻堅和貧困地區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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