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 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適當拓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範圍,分散風險,穩定和提高投資收益。同時要求做好政策銜接,控制投資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紅線”,在促發展中壯大保民生的實力。 根據會議,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範圍擴大到地方政府債券,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優質民營企業;允許基金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一級市場直接投資同業存單;還將基金的信託貸款投資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的參與力度等。 全國社保基金成立於2000年8月,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主要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全國社保基金不同於基礎養老金,來源上不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構成,成立旨在應對養老高峰,不用於當期支付。 在超過14年的發展中,全國社保基金規模不斷擴大,截止到2014年末,基金資産總額15290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36%,超出同期年均通貨膨脹率5.94個百分點,較好地實現了保值增值,被稱作投資界的“國家隊”。 成立至今,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範圍不斷擴大,由成立之初的存款、國債,目前拓展至固定收益投資、股票投資、實業投資等領域,同時允許境內投資與境外投資。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説,擴大基金投資範圍,讓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方式更為靈活多樣,一方面可以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可以為穩定經濟增長和調結構發揮積極作用。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認為,投資于基礎設施、保障房等領域,既降低了政府籌措建設資金的融資成本,也為養老金找到了一條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 當然,作為老百姓的“養命錢”,全國社保基金擴大投資範圍也意味著需要同步提高基金的管理水平。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説,這尤其對於投資風險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這意味著我國將從“立法”層面保障這一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負責全國社保基金管理運營的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也在近日表示,2015年,將進一步加強基金投資科學精細管理,不斷提高投資收益水平;加強基金管理法規制度建設,確保做到依法投資、合規運營,努力創建一流社會保障資産管理機構。(記者 侯雪靜、何雨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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