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信貸資産證券化可一次註冊、分期發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3 19: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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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 劉錚、姜琳)中國人民銀行3日發佈公告,簡化信貸資産證券化管理流程,符合一定條件的機構可申請一次註冊、自主分期發行。 

 

信貸資産證券化是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産(如銀行貸款等)經重組形成資産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可有效盤活存量信貸資金,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從2005年開始試點,2013年試點進一步擴大。

央行此次公告明確,已經取得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資格、發行過信貸資産支持證券且能夠按規定披露信息的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註冊,並在註冊有效期內自主分期發行信貸資産支持證券。

記者從央行了解到,在國際成熟市場,信貸資産證券化普遍實行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註冊制。2005年央行會同銀監會發佈的相關管理辦法明確,信貸資産證券化可採取一次性足額發行或限額內分期發行的方式。但受市場處於發展初期等因素影響,試點以來均採取一次性足額發行。這次明確一次註冊、分期發行的具體操作流程,有利於促進市場發展、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發行時機、提高管理效率、強化信息披露、培育更多成熟的市場參與主體。

央行在公告中還明確,信貸資産證券化可由市場和發行人雙向選擇交易場所,最低檔次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可免於信用評級。

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計,2014年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共發行224期次,發行量達2793.5億元,而2013年僅為160億元。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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