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規範彩票發行銷售行為,維護彩民合法權益和我國彩票業平穩健康發展,財政部等八部門聯合發佈公告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做出明確規定。就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發佈《公告》? 答:我國彩票是為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經國務院特許發行、國家彩票發行機構依法組織銷售,自然人自願購買並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截至目前,財政部尚未批准任何彩票機構正式開通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由於種種原因,當前在彩票銷售中存在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現象:有的彩票銷售機構擅自委託銷售,簽訂商業合同或協議,從事代銷或代購彩票業務等;有的未經彩票銷售機構委託,利用互聯網接受彩民訂單,進行彩票買賣交易,再通過彩票銷售終端機出票;有的甚至假借國家彩票名義銷售私彩,損害了廣大購彩者利益,嚴重干擾我國彩票事業健康發展。為凈化彩票銷售市場環境,確保國家彩票事業規範健康發展,近日,財政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公告》,堅決制止和嚴厲查處各種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重申現行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政策,以安民告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問:現行我國互聯網銷售彩票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答: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和《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彩票發行方式是彩票監管的重要內容。《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財綜[2012]102號)規定,我國彩票發行方式是指發行銷售彩票所採用的形式和手段,包括實體店銷售、電話銷售、互聯網銷售、自助終端銷售等。因此,如果彩票發行機構(即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需要變更彩票發行方式(包括利用電話、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銷售彩票),應當經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並向財政部提出申請,財政部對申請進行審查後作出書面決定。也就是説,在變更彩票發行方式具體實施前,須經財政部最後審查批准。《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未經財政部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 問:什麼是非法彩票,如何查處非法彩票? 答: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非法彩票是指違反條例規定以任何方式發行、銷售以下形式的彩票:(一)未經國務院特許,擅自發行、銷售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擅自發行、銷售的境外彩票;(三)未經財政部批准,擅自發行、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品種和彩票遊戲;(四)未經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委託,擅自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 《彩票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以及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財政部、民政部、體育總局高度重視查處非法彩票工作,多次部署彩票機構對系統內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等非法彩票行為,促進我國彩票業持續健康發展。 問:財政部作為彩票監管部門,是否支持互聯網銷售彩票? 答:彩票發行銷售必須彰顯國家彩票公益特徵和責任理念。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方式具有虛擬性、網絡化等特點,涉及面非常廣,監管難度大,安全風險高,社會責任重,世界各國對此普遍採取審慎推進、嚴格監管。 財政部積極支持彩票機構不斷加強彩票渠道建設,包括探索利用互聯網銷售方式。2010年,財政部制發《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本著“開正門、堵邪門,開明門、堵暗道”原則,對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的審批管理、銷售管理、資金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監督檢查等做了規定。2012年,財政部發佈《關於開展互聯網銷售體育彩票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同意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委託中體彩彩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訊天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開展互聯網代理銷售體育彩票業務,明確要求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抓緊做好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系統建設等工作,待完成系統建設等相關工作後,向財政部報送互聯網銷售體育彩票的市場分析報告及技術可行性分析報告、合同類材料、管理類材料、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檢測報告,以及利用互聯網銷售體育彩票品種和遊戲等申請材料,經財政部批准後正式開通互聯網銷售體育彩票。 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線上與線下渠道協調發展,積極支持彩票機構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試點工作,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確保互聯網銷售彩票平穩有序、安全可控、綠色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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