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水利廳印發《加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意見》,從投資計劃執行總體目標、加快水利工程建設的具體措施、保障機制等方面,明確了今年全省60億元水利投資工程建設進程,要求當年安排中央水利投資的重大水利工程年度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要達到80%以上。 根據安排,青海省黃河干流防洪、蓄集峽水利樞紐、湟水北幹二期、西幹渠等重大水利工程,按既定時間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提早開展初設編制工作,力爭3個月內完成概算核定和初設審批。拉西瓦水庫灌溉工程力爭5月底前完成初設批復,瀾滄江、湟水河、大通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工程力爭6月底前完成初設批復。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在3月底前完成所有項目招投標並開工建設,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水土保持、大型灌區改造、農村小水電、牧區水利、行業能力建設等申請中央投資的項目,在6月底之前完成初設審批;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防汛抗旱、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以及中型灌區改造等申請中央投資的項目,在5月底前完成初設審批,確保中央投資計劃下達後即可開工建設。 為確保計劃目標推進,水利部門明確將實行投資計劃執行月調度制度、加強投資計劃執行監督檢查等。(記者 孫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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