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為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司法部、全國老齡辦日前印發《關於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對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老齡工作機構引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員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通知要求,要著力解決醫療、保險、救助、贍養、婚姻、財産繼承和監護等老年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法律問題,重點關注高齡、空巢、失獨、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經濟困難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需求。要進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門檻,把民生領域與老年人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範圍。對經濟困難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老年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案件等減免法律服務收費;對80歲以上的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予以免費。對老年人,特別是70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服務。 同時,通知提出,今年10月要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一次為期1個月的以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題的“法治陽光溫暖老齡”專項服務活動,努力為老年人提供適應其群體特點、滿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此外,要依託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一定數量的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每個中心視情況安排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相對集中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務。加強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務隊伍的思想政治、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和黨的建設,不斷提升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的能力。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老齡工作機構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溝通機制,緊密配合,通力協作,不斷提升服務老齡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樹立和表彰一批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先進典型,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大力弘揚為老服務的優良傳統,展示法律服務行業的良好精神風貌。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