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將啟動海外遊客離境退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22 08:32 來源: 北京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記者21日從北京市旅遊委獲悉,為了吸引入境遊客,北京市今年將啟動海外遊客離境退稅,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11%的增值稅。“北京是啟動離境退稅最早的一批城市。”市旅遊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市旅遊委正積極與稅務等部門推進相關事宜,確定這項政策會在今年開始實施。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而境外旅客則是針對於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離境口岸為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地區正式對外開放並設有退稅代理機構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運口岸和陸地口岸。

境外旅客申請退稅,應當同時符合4項條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托運出境。退稅時,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為11%,應退增值稅額根據“應退增值稅額=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退稅率”的共識計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物品都可離境退稅。所謂“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也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記者 曹政)

責任編輯: 王洋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