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辦公室會議:
推進高污染車輛和港口船舶治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24 15:39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翟青在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辦公室第四次會議上要求
推進高污染車輛和港口船舶治理

    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辦公室第四次會議近日在杭州召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協作機制辦公室主任翟青出席會議並講話。

    “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製成效顯著,區域大氣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去年,區域內PM2.5整體平均濃度下降了10.4%,區域內重點城市比全國74個重點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平均達標天數多13天,對長三角來説是了不起的一件事。”翟青説。

    在傳達了中央領導對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後,翟青表示,2014年,南京青奧會等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同行動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充分肯定。但是,長三角面臨的形勢仍很嚴峻,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任務依然很重。從今年第一季度看,雖然江蘇、浙江兩省PM2.5平均濃度均下降超過11%,安徽省PM10平均濃度下降達27.5%,但區域內個別城市PM2.5平均濃度卻不降反升,需要引起足夠重視。同時,區域內燃煤仍然佔很大比重,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造成的一次、二次污染,以及建築工地揚塵管理,都需引起更多重視。

    翟青指出,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上,三省一市要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做好控煤、調結構工作,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調度管理。同時,要在區域協作基礎上,認真推進區域高污染車輛環保治理和港口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這項工作看得準,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影響大,必須加快推動。”

    翟青強調,區域高污染車輛環保治理,核心是強化管理,搭建平臺,早日實現長三角車輛環保信息共享,這需要依靠公安、交通、環保等多部門協作。在當前歷史階段,要多下功夫,啃硬骨頭。在港口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上,希望長三角先行先試,作出表率,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等部委在政策、油品標準等各方面多加支持。對於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各省要有治理計劃,加大力度,提出時間和任務要求,切實部署落實下去。

    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氣象局、國家能源局等部委以及江蘇、浙江、安徽三省分管副省長,環保、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記者 晏利揚)

責任編輯: 王驍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