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20年實現農民工社保全覆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1 09:19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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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4月30日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政府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計劃到2020年,組織開展農民工職業培訓36萬人次,農民工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勞動條件明顯改善、工資基本無拖欠並穩定增長;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參加社會保險實現全覆蓋;努力實現6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未落戶的也能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促進農民工群體逐步融入城鎮。

    【亮點一】將農民工納入終身職業培訓體系,改進培訓補貼方式;強化農村新成長勞動力職業教育

    自治區人社廳負責人告訴記者,未來幾年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重點在“提升”,亮點在“終身”。即除了開展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還要對農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具備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的農民工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將農民工納入終身職業培訓體系。要改進培訓補貼方式,重點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企業定崗培訓,面向市場確定培訓職業(工種),形成培訓機構平等競爭、農民工自主參加培訓、政府購買服務的機制。

    其次,強化農村新成長勞動力職業教育,重視技工教育,既要培養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也要培養一批技能型産業工人和新型職業農民,努力實現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都能接受職業教育。積極推進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逐步打通技能人才成長上升通道。

    【亮點二】內挖潛,外拓疆,促進高質量轉移就業;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範圍

    《意見》指出,圍繞“兩區建設”“大縣城建設”和工業園區建設,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旅遊業、服務業特別是家庭服務業和中小微企業,開發適合農民工的就業崗位。建設減免收費的農貿市場和餐飲攤位,滿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促進農民工就業。支持農産品産地初加工、休閒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鞏固沿海、新疆及對口幫扶的福建等傳統轉移就業基地,拓展天津等新的轉移就業基地,鼓勵和引導農民工高質量轉移就業。

    其次,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範圍,運用財政支持、創業投資引導、創業培訓、政策性金融服務、小額擔保貸款、生産經營場地和創業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進農民工創業。

    【亮點三】高技能和優秀農民工可優先在城鎮落戶,隨遷子女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逐步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

    《意見》指出,有序推進農民工融入城鎮,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在城鎮常住的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權利。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在輸入地城鎮未落戶的,依法申領居住證,持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對在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指自購、受贈、繼承房屋並具有合法産權書)或有相對穩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來源,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農民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城鎮落戶。對於高技能農民工和企業急需的優秀農民工可優先在城鎮落戶。

    其次,要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和繼續享受預防接種服務的權利。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放,與城鎮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對在公益性民辦學校、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受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的,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支持經費。要簡化程序,實行農民工持居住證和相關就業證明辦理隨遷子女入學手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的政策。

    再次,要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將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納入住房發展規劃。支持增加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購買或租賃商品住房,並按規定享受購房契稅和印花稅等優惠政策。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産業園區可集中建設宿舍型或單元型小戶型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人單位或農民工出租。逐步將在城鎮穩定就業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

責任編輯: 王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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