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掛牌督辦12起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5 20: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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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 陳菲)記者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全國檢察機關自2015年3月初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後,已對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第一批12起案件予以掛牌督辦。

    據介紹,天津市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准逮捕案件,是12起案件中第一起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周某某、袁某某等三人係天津憲奎化工廠經營者及司機,在明知憲奎化工廠沒有處理廢水資質的情況下,經犯罪嫌疑人邊某某聯絡,將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水提供給憲奎化工廠用於提煉硫酸銅,並將提煉硫酸銅産生的廢酸水非法排放,兩年來共計非法排放廢酸水合計一萬餘噸。

    按照最高檢掛牌督辦案件的要求,天津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迅速指派專人聽取了李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環境案的情況彙報,查閱了該案審查逮捕情況的電子卷宗。在天津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的指導下,天津市北辰區檢察院于近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邊某某等4人涉嫌污染環境罪予以批准逮捕。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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