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做好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5 21:15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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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做好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已完成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的地區做好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確保現有各類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平穩過渡,實現日常不動産權籍調查有序運行。部不動産登記局有關負責人強調,《通知》旨在指導各地有序開展日常不動産權籍調查,並不意味著開展一次全國性的不動産權籍調查。《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8年。《不動産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一併下發。 

  不動産權籍調查是不動産登記的基礎,是《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簿冊統一和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支撐。《通知》強調,逐步建立不動産權籍調查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不動産登記制度,是當前不動産登記的一項重要工作。

  《通知》要求,要統一基礎,做好調查工作的有效銜接。堅持地(海)籍調查作為不動産權籍調查的基礎,避免因調查基礎不一而可能導致的權利交叉、重疊、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依法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已有地(海)籍調查成果作為調查銜接的主要依據,與已有的地籍圖、宗地圖等地(海)籍成果進行有效對接,核實權籍調查結果,適時更新地(海)籍圖,滿足不動産登記的需要。申請辦理不動産轉移、變更登記時,如宗地界址等未發生變化的,原有調查結果繼續有效。

  《通知》強調,要多規程並行,保持調查工作的連續穩定。繼續沿用現行各類不動産權籍調查標準,有序開展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協調一致避免現行調查標準間的技術差異,現行不動産權籍調查標準在數學基礎、精度要求等方面不一致的,原則上以《不動産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要求為準。對於同一不動産權籍要素,調查精度要求不一致的,原則上以精度要求高的規定為準。

  《通知》要求,要規範調查,堅持調查工作便民利民。對不動産各項權籍實施一體化調查,以不動産單元為基本單位,在地(海)籍調查基礎上,一併開展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的權屬調查和測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務不動産權利人和行政職能部門。以不動産登記申請人申請登記的不動産單元為對象,遵循“權屬清楚、界址清晰、面積準確”的原則,根據申請調查或登記的不動産權利類型,合理確定不動産權籍調查的內容。規範不動産權籍調查程序,在全面查清不動産單元權屬狀況基礎上,開展不動産測量等相關調查工作。

  此外,《通知》還對規範調查成果、強化組織管理保障調查工作順利實施作了部署。《通知》要求,為滿足不動産登記機構對不動産登記成果的管理,要建立不動産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調查機構應提交規範統一的不動産權籍調查成果,確保不動産單元代碼的唯一與完整;要認真審核確認不動産權籍調查成果,建立不動産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滿足不動産權籍調查信息共享和成果應用。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動産登記主管部門)應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做好本地區的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動産登記工作的開展。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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