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調整審批事項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範仲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青海省將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造開放、穩定、透明、便利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根據青海省政府關於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與國家基本同步進行的總體要求,青海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項工作任務和分工安排,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制為重點,計劃在年內完成各項清理、確認、修法、建網等方面重點工作,實現“精簡審批事項、網上並聯辦理、強化協同監管”。 在清理工作方面,在做好國家層面清理確認銜接工作的同時,青海省將抓緊開展省內自行制定的前置審批事項涉及的地方法規、部門規範性文件摸底清理工作,加快清理省內前置審批事項及仲介服務清理工作。在確認工作方面,根據各地區、各部門上報的清理意見,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編辦將組織專家逐項審核,在今年6月底前,確認取消、整合、保留的審批事項及仲介服務。 在修法工作方面,根據國務院已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於今年4月份研究制定《青海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並將於2016年8月底前完成省內地方法規、部門規範性文件的修訂方案及建議,按程序報批。 在建網方面,青海省將在今年6月底完成省、市(州)、縣(區)三級政府信息平臺建設情況調研摸底工作基礎上,加快省級層面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確保2015年底與國家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聯通,實現網上並聯辦理。並根據新的核準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省級各部門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15年12月底前實現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連接。按照滿足保密要求的統一接口標準,加快市(州)、縣(區)級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2016年6月底前實現與省級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聯通,形成覆蓋全省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快實現“網上辦理”。 《實施方案》著重強調了省內前置審批事項及仲介服務工作的清理原則: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前置;核準機關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或者後續監管方式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具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以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不得指定仲介機構。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區和部門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今年重點改革任務,加強領導,健全機制,統籌聯動,強化監管,積極穩妥,注重實效,提升服務,營造環境,切實推進各項相關工作。(張海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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