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水利廳及省衛計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保障城市供水水源安全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水資源保護工作力度,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城市供水水源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建設應急和備用水源,劃定水源保護區,加強應急和備用水源的保護。 城市供水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多年來,各地不斷加大對城市供水設施的投入,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穩步提高,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撐。但是全省各地普遍面臨原水水質不穩定、水廠工藝不完備、老舊管網更新不及時、二次供水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這些都對城市供水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重點建設縣城供水設施,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年底,設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達到95%,縣城達到90%以上。加強城鎮水源地建設與飲用水源地保護,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通知強調,目前全省半數以上的縣城供水企業還達不到日檢9項主要常規指標的檢測能力。為確保城市供水水質安全,各地還需進一步增加水質檢測方面的資金投入,完善檢測設備,力爭今年全省各縣城供水企業達到日檢9項主要指標的能力;到2016年,設市城市供水企業達到月檢42項常規指標的檢測能力。各城市供水企業必須建立健全水質化驗室和檢測制度,城市供水企業每月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抽樣全分析檢測,做到有檢測、有原始記錄。(記者 伏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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