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棄風限電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建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20 19: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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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 陳煒偉)國家能源局20日對外發佈通知提出,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且須採取有效措施改善風電並網運行情況,研究提出促進風電並網和消納的技術方案。

國家能源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風電年度開發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不存在棄風限電情況的省區市每年由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風電建設情況和風電發展規劃,按照平穩有序發展的原則,自主提出本年度的開發建設規模。通知同時明確,對年度開發方案完成率低於80%的省區市,下一年度不安排新建項目規模。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根據各省區市年度開發方案中項目核準和投産的時間,編制配套的風電接入電網工作方案,根據風電項目的建設進度協調落實好配套電網建設工作,確保風電項目建成後及時並網運行。

去年,我國棄風限電情況好轉,全國風電平均棄風率8%,同比下降4個百分點,全國除新疆地區外棄風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今年一季度棄風率有所抬頭,全國風電平均棄風率18.6%,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

國家能源局分析認為,一季度風電棄風限電形勢加劇,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來風好于去年同期,客觀上增加了並網運行和消納的壓力;另一方面是全國電力需求放緩、風電本地消納不足以及部分地區配套電網建設與風電建設不協調等原因所致。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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