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智利中央銀行簽署了規模為220億元人民幣/22000億智利比索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雙方簽署了在智利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並同意將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地區擴大到智利,投資額度為500億元人民幣。
上述安排標誌著中智兩國金融合作邁出新步伐,有利於中智兩國企業和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促進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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