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本期公佈信息涉及花生油200批次,來自花生油主要産區山東、廣東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93家企業,其中抽檢項目合格的樣品19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具體樣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附後。 監督抽檢的2批次不合格樣品均為黃曲霉毒素B1超標,主要包括:標稱茂名市廣墾長晟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古榨濃香花生油和標稱佛山市綠然谷果蔬食品有限公司委託連州市粵之鄉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純正花生油。 針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總局在第一時間通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令企業停止生産和銷售,召回不合格産品,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並對相關企業依法進行處罰。 通過今年開展的食用油專項整治和花生油監督抽檢結果表明,花生油獲證生産企業産品質量總體穩定,質量狀況較好,而小作坊生産的花生油質量不穩定,安全隱患較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小作坊加工花生油監管力度,切實保障花生油産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産品時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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