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修改〈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的決定》經國家知識産權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于5月29日公佈,並將於7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此次修改主要從“貫徹法治原則,強調依法行政宗旨”“完善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和“發揮行政執法優勢,適應展會和互聯網發展需求”三個方面著手,對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進行完善,將為進一步規範專利行政執法行為、加強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發揮積極作用。 國家知識産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技術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帶來了專利保護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在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利法執法檢查中發現,我國目前專利保護不力,需要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專利行政執法。同時,伴隨著展會經濟、虛擬經濟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興起,如何有效解決展會期間和網絡環境下的專利保護問題同樣備受社會關注。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等具體要求。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解決我國專利保護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更好地指導地方加強、規範專利行政執法行為,國家知識産權局啟動了對《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的修改工作,對有關條款進行了有針對性的修改。為了充分了解和體現地方執法實踐需求和社會公眾對加強專利行政執法的訴求,國家知識産權局於今年年初通過官方網站等途徑公開徵求意見。在吸納各方合理建議的基礎上,《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修改草案)》得到進一步完善,經局務會審議通過。 據介紹,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專利法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專利群體侵權、重復侵權嚴重等突出問題,需要通過修改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解決。因此,此次修改只對執法辦法作局部修改,以及時解決實際問題、及早落實中央最新指示要求。目前,第四次專利法全面修改的準備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通訊員 姚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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