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 記者4日從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獲悉,國家防總近日會同國家能源局向各地防指、各流域防總以及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各有關電力企業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水電站安全責任體系,將責任落實貫徹到工程建設、隊伍組織、物資儲備、防洪調度、應急搶險、人員轉移等各個方面,確保度汛工作萬無一失。組織力量對各類水庫、水電站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特別是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和病險水庫、水電站,要強化施工期度汛安全措施,對工地和宿營區的安全隱患進行重點排查。對工程設施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漏洞,要立即整改並限期完成。 通知強調,切實加強監測預警。加強與地方各級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及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絡協作,及時掌握雨情和水情動態,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完善預警通信系統和發佈機制,重要預警信息及時發佈,全面覆蓋水庫、水電站上下游相關地區,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各類水庫、水電站要嚴格執行批准的調度運用計劃,服從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嚴禁擅自超汛限水位運行,病險水庫、水電站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庫運行。加強洪水監測預報,充分發揮水庫、水電站攔洪錯峰作用,減輕下游防洪壓力。 通知還要求加強應急處置,完善應急搶險和人員轉移等預案,加強避險群眾的安置和管理,防止在險情尚未完全解除情況下因擅自返回造成傷亡事件。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