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務公開 打造陽光政府 公開透明是現代政府的基本價值理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也做出承諾,要全面實行政務公開,推廣電子政務和網上辦事。日前,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共同舉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研討會。會上,來自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幹部以及部分專家學者圍繞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促進各級政府轉變職能進行了深入交流。本報刊發此次研討會發言摘要,相信會對讀者有所啟發。 李連寧(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信息公開是發展民主政治的載體 信息公開實際上是社會主義民主發展的一個載體。信息公開不是政府對老百姓的恩賜,而是政府的義務。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通過選舉産生政府,政府為人民服務,所以要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這就要求從保障人民群眾這四個權利行使的高度,來考慮信息公開的總體設計。 現在,政府機關管理著海量的數據。如果一下子全部公開,政府可能無法馬上適應。另外,這裡還有數據安全的問題。表面看來完全可以公開的信息,如果用大數據技術互相聯絡起來,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因此,在這個問題還沒有明確時,信息公開的範圍需要斟酌。 我們現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任何事情沒有法律依據就站不住,一定要樹立起這個意識。經過梳理,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很多都涉及信息公開發佈。這些條文大部分涉及到環境信息、傳染病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等,還有部分是跟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企事業單位信息,比如説上市公司的信息發佈,就關係到證券基金、網民和股民的切身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在法律框架之內,依法規範信息的發佈。 我認為,信息公開必須分層次。一是政府要主動發佈必須公開的信息,不發佈就違法。二是可以公開的信息,由公民申請後再發佈,使得政府管理有序,不會為了信息發佈而手忙腳亂,也不會因為信息分類不清楚造成訴訟。總之,除了明確規定保密的信息以外,其他信息應一律公開,但要分出必須公開和可以公開兩種情況,從而減輕政府負擔。 張家明(北京市東城區區長) 以政務公開取信於民 政務公開是新階段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要求,也是政府取信於民的一項重要任務。北京市東城區在政務公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一是多層面促進政務公開化,讓政務公開常態化。在決策層面,區長親自負責,組建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在決策過程中,讓公眾參與進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非公企業代表、社會企業代表等,都參與到政府常務會議上來。在協調層面,領導小組下面設立信息公開協調辦公室,凡是涉及信息公開的部門,一概納入協調範圍之內。在推進層面,成立區政府信息辦公室,主要明確哪些信息必須要公開。從組織機構、推進層面、考核層面建立了一套體系。 二是完善機制,優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東城區出臺了相應的關於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同時編制了政府內部的信息公開工作手冊,目的是規範政府內部在信息公開方面的一些問題,避免出現錯誤。 三是推動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建立起政府信息公開的便民措施,包括數字東城網站、區長信箱等,把政府網站變成真正的便民網站、服務網站。同時在受理窗口方面,加強區政府的服務大廳建設。 但是,區縣一級政府信息公開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區域行政機關部門之間的合作機制還未完全建立,受理主體有待進一步明確。二是行政機關公開政務信息,缺乏與公眾之間的有效互動。許多部門把政府信息公開看成是政府自己的事,公眾真正參與的還比較少,還沒有從公眾需求的角度公開信息。三是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當中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這也是區縣一級政府在信息公開遇到的最大難題。 為此,我對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提幾點建議。一是政府機關轉變觀念,立足於服務,有效提高行政的效能。二是要在職責交叉的情況下,強化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機制。三是進一步加強對疑難複雜的行政執法問題的調查研究,促進完善有關立法和行政行為規範。四是加強分析預判,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預見性,就公眾訴求較為集中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必要的時候請有關專家參加。五是完善制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程序。六是要強化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做好工作的能力。 陳海峰(貴州省政協副主席) 通過政務公開來監督政府 從貴州的經驗來看,第一,貴州安順市在全省最早設立市長公開信箱,每天在網上接收市民的批評建議,市政府辦公室有科室專門處理,每信必復。第二,市政府承諾每年要幹十件實事,通過媒體公開徵求意見。第三,安順制定了市長、副市長輪流到信訪辦接待老百姓的制度,因此群體事件、大規模上訪都很少。但是這些做法後來在推廣過程中也産生了問題,主要是形式大於內容,上邊一號召,下邊基本上層層照搬,包括現在的群眾工作中心,從省一直到鄉鎮村都建得很大、很漂亮,但是還是沒有擺脫以往的上訪、接待、接收之後就中斷的桎梏,相關的信息公開也不規範。 我認為,政務公開工作的推進有兩個重點,第一,要從如何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特別是全面依法行政的角度來考慮;第二,要通過政務公開,加強社會對政府的監督。 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就是政府的高樓大廈。要使政府的行為、政府權力的運行真正體現為人民服務的基本要求,那麼就應該讓它暴露在陽光下,就應該充分透明,而且要通過一定的機制,鼓勵老百姓參與。現在很多公共政策都在貫徹執行的過程中變了味,很多決策取決於領導者個人的水平、能力、素質、眼光、胸懷等,而不是靠制度機制來保證。這種情況下,更需要推進政務公開,讓社會來監督政府。我建議加快制定政務公開的清單,明確規定哪些是必須公開的,哪些是不能公開的,還有哪些是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公開的,讓公眾及時知曉應該知道的信息。 周曉燕(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 讓政務公開成為法定義務 政務公開是政府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實行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是建立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是政府必須履行的一項程序義務,也是現代管理體制的基本要求。它既是對行政權力的約束,也是對行政相對人的保障。 政務公開必須成為一種行政程序上的義務。目前,多數情況下政務公開實際上還是從行政命令的角度,或者從行政指導的角度開展工作,很可能得不到全面真正的落實。所以,應當把政務公開作為行政程序義務才能保證它成為能夠得到執行的制度,否則文件再多、考核再多,如果單位領導不重視,政務公開仍得不到真正的執行。比如WTO要求各國貿易救濟調查機關在做出行政裁決前必須讓所有利害關係方了解相關信息,把信息公開落實到調查程序中。我國目前尚沒有行政程序法,如果有了行政程序法,可以把政府透明度的義務規定在各類行政程序中,從而保證得到真正的有效執行。國外關於行政透明度的義務都是規定在行政程序中的,可以借鑒這種做法。 政府掌握的可公開的信息與數據需要公開,這是政府應當提供的公共服務。有些基本的數據,如有關産品和企業的進出口數據等,行業和企業都有需求,如做可行性分析、趨勢研判。發達國家恰恰因為數據信息服務非常完善,才能使其企業具有競爭力。所以,獲得信息數據的便利化,也是提升企業競爭力、完善商業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 張波(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政務公開是一種倒逼機制 政務公開是倒逼政府提高工作質量、提高效率,以及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舉措。當前看,無論在戰略上還是戰術上都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有三個方面需要關注。一是要把真實、全面、及時作為政務公開的基本要求落實到位。首先是真實,當前有些統計數字、監測數據等信息是不真實的,甚至是故意弄虛作假。掌握公權力的人欺騙公眾是不能允許的,應當作為犯罪行為追究責任,我們需要建立這樣的認識。第二是全面,政務公開不能太任性,需要加強立法,列出清單依法有序推進。第三是及時,政府信息公開不及時,容易引發公眾的懷疑和不滿,甚至形成多方皆輸的局面。如果政府能夠搶在輿論發酵前進行信息公開和有效引導,這類事件將會大幅減少。二是把建立高效率的聯動機製作為政務公開的必要條件落實到位。政務公開要學習當年紅軍既是戰鬥員又是宣傳員的做法,每個公務人員既要負責本崗位的工作,又要負責面向社會的宣傳互動。三是嚴格的監督考核是政務公開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障。聯動機制要納入政務督辦體系。把監督考核做實了,政務公開工作就好辦了。 農生文(廣西壯族自治區績效考核辦主任) 應抓緊出臺政務公開指導性意見 政務公開應儘快出臺指導性意見,用行政力量進行推動。指導性意見要解決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健全組織體系。建議在部門建立政務信息首席官制度,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政務公開和信息服務工作,落實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加大培訓的力度,把各級領導、主抓這項工作的專職人員培訓好,因為政務公開是觀念的改革和運行機制的改革,首先要有觀念的轉變。 第二,完善政務公開的配套制度。除了加快立法,要配套完善和細化部門相關的工作制度。目前在實際工作中,很多的文件定級比較隨意,公開範圍有限。制度上單靠《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能解決問題,必須跟具體的政務、法律緊密結合,可針對某一個業務管理的領域,強制蒐集數據指標。 第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做好政務公開。電子政務信息化要做好頂層設計,統一要求,強化數據開放、公眾互動、投訴救濟和監督考核這四個方面的功能。 第四,強化監督考核的倒逼機制。注意運用績效評估手段,組織企業家、專家學者、行政相對人,對政府執行政務公開進行評價,由社會進行評價和監督,並且和績效考核結合起來,解決政務公開動力不足的問題。 第五,頂層設計跟基層實踐結合起來,把公開工作和當前的反腐工作有機結合。在頂層設計的指導下,以市縣一級作為突破口,重點把當前行政審批重大公益項目、食品安全環境保護、涉農資金的民生事項公開。 吳克明(安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推進政務公開要抓住五大環節 政務公開是推動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一個引領性的工作,只有公開了才會産生新的需求,才會發現很多問題,從而帶來一系列改革。政府的政務公開有可能會在黨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其他社會的辦事公開工作中起到中間突破的作用。 政務公開的重點包括五大環節: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就要在這五大環節深度公開。 決策是最關鍵的環節。過去沒有明確的政府決策環節,所以需要探討如何將決策的源頭、決策的動意、討論醞釀的過程、論證的過程到最後決策的形成一系列過程全部透明。 執行環節需要用各種調查方法分析老百姓最關心什麼,政府在執行過程中聚焦到群眾最關心的事情上。 管理主要是指政府自身的管理,不是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現在老百姓關心的是政府內部是怎麼管理的,上級到下級,到基層跟老百姓什麼關係。實際上就是倒逼機制,老百姓的倒逼機制和全球化的倒逼機制,換句話説就是設立負面清單,讓政府公開哪些事不能做。 服務包含兩層含義,一層是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服務,另一層是政府對公眾的服務。公眾包括三種:居民家庭、企業法人和社會組織。對於不同公眾群體的服務,各級政府會有不同的分工。 最後是結果環節。經過分析,老百姓最關心的是財政分配結果,所以需要以財政的預算決算為抓手,深化結果公開。 康耀紅(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推進政務公開需要完善法律法規 政務公開對於預防腐敗、促進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加大政務公開已經是全社會的迫切要求,也是依法治國的現實需要。 國務院在2007年就出臺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動地方政府在政務公開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政務公開也存在許多問題。比較普遍存在的是重視不夠、認識不足,還有就是政務公開的深度不夠、質量不高,甚至概念模糊。對一級政府來説,誠信至關重要。如果政府政務公開的內容、質量、實效不好,對社會的傷害是巨大的,不亞於刑事案件或者腐敗案件造成的危害。老百姓對很多事情的懷疑就是由不透明、不公開、不了解産生的。 出現這些問題,我認為主要有四個原因。第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過於宏觀,第二是地方沒有配套細則,第三是各單位不願意具體落實,第四是處罰威懾力不夠。例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要主動公開;第十條第八款規定,重大項目建設的批准和實施情況要重點公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縣級政府重點公開的信息包括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這些條款中出現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和知曉”以及“重大”“重點”的描述都過於宏觀和原則,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掌握。地方政府本來應該在國務院條例的基礎上制定配套實施細則,但我了解到,有些地方政府只是把國家的文件簡單照抄改頭換面而已。 關於處罰的威懾力,我們國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因政務公開工作做得不好而被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而由於政務公開做得不到位形成巨大社會危害的例子比比皆是。處罰沒有威懾,導致大家在公開過程中不重視、不認真,甚至發佈虛假信息。針對這樣的情況,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治國的本質就是依靠法律治理國家,而這個法律必須具有很高的水平和可操作性。 梁志峰(湖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務公開平臺 我認為應該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務公開三大平臺。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目前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平臺,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但是現在眾多的政府網站造成社會公眾信息查詢和利用上的極其不方便。建議參照一些國家的經驗,統一規範各級政府的網站平臺。 二是建立政務服務平臺。目前國內建成的電子政務平臺主要集中在行政許可方面,建議拓展為政務服務平臺,把行政收費、行政徵收、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全部納入這個平臺,統一辦理和監管各種事項,規範自由裁量權,提升辦事效率。同時應加快資源交易平臺的建設,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證照數據庫,為在線辦事提供支撐。 三是建立政府數據開放平臺。政府數據開放是互聯網時代的大勢所趨,是消除信息孤島提高政府信息開發的必然要求,也是發展信息服務産業的基礎條件,更是落實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和公共資源利用權的具體舉措。建議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加強政府數據開放的文件,並牽頭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數據交換中心和開放平臺。 總的看,推進政務公開的過程中,要明確群眾參與的具體事項和參與方式,暢通群眾參與決策的渠道,探索政府會議開放,把聽證會作為民生決策的必經程序。(記者 柳霞、王逸吟、龔亮、周洪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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