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方都市報》以“記者臥底替考組織參加高考曝光跨省團夥”為題報道了有團夥組織在江西實施高考替考事件。教育部對此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西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迅速調查核實情況,並請公安部指導有關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教育部表示,高考公平公正關係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對於破壞考試秩序、組織替考作弊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並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高考、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相關處理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參與作弊的在校大學生,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部強調,對於考試管理不力以及違規違紀等行為,將一律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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