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於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17年底,全省非煤礦山從現在的6127座減少到4500座以內,全面完成非煤礦山改造升級、整合重組和關閉退出任務。 《意見》提出,按照“市場主導、優化配置,做優做強、提質增效,科技推動,創新發展”的基本原則,通過實施達標保留一批、改造升級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淘汰關閉一批“四個一批”,到2017年底,全省非煤礦山工業增加值比2014年增長25%以上,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2014年分別下降20%以上。到2017年底,所有在生産的非煤礦山實現機械化開採、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要求;非煤礦山規模化和集約化程度明顯提升,中型以上礦山比例從現在的2.8%提高到10%以上;現有38座大型非煤礦山(不含鈦礦)全部建成機械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的“四化”礦山。 《意見》嚴格規定了新建礦山的準入標準和現有礦山必須滿足的條件,明確界定了達標保留、改造升級、整合重組、淘汰關閉礦山應當符合的條件。具體操作上,通過對全省現有非煤礦山開展全方位全覆蓋的專家排查會診,對具備基本條件的現有礦山予以保留;對生産建設規模或者基本條件達不到要求但又有條件繼續保留的礦山實施改造升級;對生産建設規模或者安全距離達不到要求、一個礦體存在多個勘查開發主體、具備整合條件的礦山實施整合重組;對離交通幹線和重要設施安全距離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難以整改的礦山實行關閉退出。明確了實施轉型升級的具體方法步驟,要求在各地開展自查自糾,聘請專家嚴格對標檢查,逐一作出評價、提出建議的基礎上,以縣為基本單元制定非煤礦山轉型升級方案逐級上報審批,由各地嚴格按照批復的方案實施轉型升級。(記者 朱丹、通訊員 宋翼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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