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決定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3個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11 11: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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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濟南6月11日電(記者 王海鷹、吳書光)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山東高院聶樹斌案復查合議庭法官11日上午在約見申訴人張煥枝、聶淑惠及其代理律師陳光武、李樹亭,就該案溝通情況時宣佈,決定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3個月,至2015年9月15日。

    聶樹斌案復查合議庭審判長朱雲三在與張煥枝、聶淑惠及其代理律師陳光武、李樹亭溝通情況時説,因案情重大、疑難、複雜,需要進一步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相關工作涉及面廣,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復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決定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3個月。

    朱雲三表示,山東高院本著對案件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根據復查工作的實際需要,決定延長案件審查期限。山東高院將始終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復查好聶樹斌案。

    張煥枝、聶淑惠及其代理律師簽收山東高院延長復查期限通知書後,合議庭就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是否有新的證據材料和代理意見聽取了意見。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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