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使用違法銀杏葉提取物生産保健食品有關核查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22 11:22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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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使用違法銀杏葉提取物生産保健食品有關核查情況的通告
(2015年第22號)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現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兩家企業部分違法銀杏葉提取物流向保健食品企業。現將近期有關核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查,截至目前發現21家保健食品企業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購進銀杏葉提取物。分別為:大連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雙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養生堂天然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東聖海保健品有限公司、濟南孟氏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會心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雁鳴湖大豆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海市巨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樂仁(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黑龍江寶慶隆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武漢天天好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武漢名實生物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濟南偉星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夷洛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劍蘭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上海唐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

二、經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查,上述21家企業自2013年1月開始至案發日,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和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購進銀杏葉提取物8644.32公斤,目前已封存原料2208.68公斤,退回原料559.98公斤,銷毀原料785.34公斤,其他5090.32公斤原料已使用。其中:大連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雙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養生堂天然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東聖海保健品有限公司、濟南孟氏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購進的違法銀杏葉提取物尚未使用,已全部封存、退回或銷毀。

會心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雁鳴湖大豆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海市巨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樂仁(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黑龍江寶慶隆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企業購買的原料已投入生産,但産品未流入市場。

武漢天天好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武漢名實生物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濟南偉星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夷洛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劍蘭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上海唐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的産品已上市銷售。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核實産品名稱、批次、流向、數量等信息,責令企業採取封存、召回等措施。

請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上述企業于6月25日前完成召回工作。召回産品的名稱、批次、流向、數量等信息,要立即向社會公佈,並由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有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抄報總局。

三、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按照總局《關於對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生産保健食品的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的通告》(2015年第19號)的要求,將企業自查情況,于6月25日前報總局;將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生産保健食品企業全面排查情況,于6月30日前報總局。總局將適時組織對各地排查情況進行抽查。

特此通告。

附件:從桂林興達、寧波立華兩家企業購買銀杏葉提取物的保健食品企業情況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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