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6月26日電(記者 張宸)記者26日從西藏自治區紀委獲悉,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黃羽天(正廳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相關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黃羽天任職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私自出國(境);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挪用和私分國有資産,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問題涉嫌犯罪。 黃羽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羽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相關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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