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30 08:44 來源: 司法部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傚法律援助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就《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意見》。日前,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在推進“四個全面”的新形勢下,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正處在一個新的起點上。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在新的歷史時期開創新局面、取得新發展,必須緊抓機遇,乘勢而上,大力推進法律援助工作改革發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為促進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按照中央有關部署要求,司法部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意見》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意見》稿,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意見》。《意見》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實際需要,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律援助工作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要求,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律援助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必將推動我國法律援助工作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意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關於法律援助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法律援助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範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範圍的基礎上,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質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李克強總理強調,要下決心把困難群體的問題解決好,把底兜住,確保有困難的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重點保障基本民生,編織一張覆蓋全民的保障民生的基本安全網,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對加大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明確要求。中央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為一項重要改革任務進行部署。《意見》的制定出臺體現了中央要求,切實有效地貫徹執行了中央關於法律援助工作的決策部署。

  《意見》的出臺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落實“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切實保障基本人權,有效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促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意見》立足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從創新工作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政策措施,著力破解影響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對於切實發揮法律援助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職能作用、推進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的出臺是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作用的客觀要求。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困難群眾提供涉及就業、就學、就醫等民生事項的法律服務,幫助他們及時有效地解決涉及基本生存、生産生活方面的問題,促進他們安居樂業。

  《意見》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實際需要,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立足於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從擴大援助範圍、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有利於更好地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意見》的出臺是做大做強做優法律援助事業的迫切要求。近年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在服務廣大困難群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要看到,與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還存在制度不夠完善、保障機制不夠健全、援助範圍亟待擴大等問題,需要切實加以解決。《意見》的出臺,有利於從制度上解決法律援助工作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的問題,對於做大做強做優法律援助事業、促進法律援助工作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請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總的考慮是什麼?

  答: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健全體制機制,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實際需要,落實政府責任,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提高援助質量,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傚法律幫助。

  《意見》按照全面依法治國對法律援助事業的要求,在總結自身工作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明確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回應民生訴求,擴大援助範圍,提高援助質量,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及時便利、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二是促進公平正義。把公平正義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價值追求,依法履行職責,使符合條件的公民都能獲得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三是推進改革創新。立足基本國情,積極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律,創新工作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記者:法律援助是一項民生工程。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民生問題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廣大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多,請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措施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

  答:《意見》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實際需要,適應困難群眾的民生需求,從多個方面提出擴大援助範圍的具體措施,幫助困難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基本生産生活方面的問題。一是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在《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援助範圍基礎上,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逐步將勞動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藥品、教育醫療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門檻,使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將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範圍”要求,提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制度等。二是加強特定群體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好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軍人軍屬等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三是實現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全覆蓋。考慮到提供法律諮詢是法律援助機構為公民提供法律幫助的基本形式,具有便捷、高效的特點,《意見》明確提出要實現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全覆蓋,依託便民服務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點、“12348”法律服務熱線、網絡等新媒體,構建多元化服務平臺,增強諮詢服務的可及性。

記者:法律援助制度是人權司法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有效發揮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權司法保障中的作用方面,請問《意見》作了哪些要求? 

  答:刑事法律援助是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依法提供的辯護、代理等服務,是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對於維護刑事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刑事訴訟程序的正當性、合法性具有重要意義。《意見》專門就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在貫徹落實刑事訴訟法方面,圍繞落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制度關於延伸法律援助適用階段、擴大法律援助對象範圍的規定,暢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辦案機關的工作銜接,確保告知、轉交申請、通知辯護(代理)等工作協調順暢,切實履行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法律援助工作職責。此外,《意見》總結了近年來司法體制改革相關成果,就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法律援助參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機制、法律援助參與刑事和解、死刑復核案件辦理工作機制等作出規定。

  記者:法律援助是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的無償服務,請問在服務質量方面有什麼具體措施?

  答:法律援助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對於切實維護群眾權益、促進法律援助事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們始終把服務質量擺在突出位置,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提升。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與群眾對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的要求相比,服務規範化建設、質量監管工作等仍有待完善。《意見》立足於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總結梳理了近年來各地經驗做法,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推進措施,努力使各項服務讓群眾滿意。

  這些措施可以集中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推進服務標準化建設。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受理、審查、指派、承辦等組織實施環節的業務規範和工作標準,使法律援助各個環節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加強質量管理。完善監管機制,加大信息技術在案件質量監管中的應用,推行差別案件補貼制度,完善投訴處理制度。三是完善便民服務機制。適應困難群眾多層次的服務需求,總結近年來司法部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的經驗,要求加強便民窗口規範化建設,拓寬申請渠道,簡化審查程序,對部分群體免除經濟困難審查,開闢“快速通道”,加強軍地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建設,完善異地協作機制等。

  記者:在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方面,《意見》有哪些考慮?

  答: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離不開保障能力建設。近年來,在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積極支持下,法律援助物質保障、機構隊伍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為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實基礎。中央關於“擴大援助範圍”的決策部署,對保障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意見》從以下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一是完善經費保障體制。《意見》提出要按照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全額保障的原則,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制,並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包括中央財政要引導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加大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力度,省級財政要為法律援助提供經費支持,市、縣級財政將法律援助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提高辦案補貼標準,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等。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臨街一層便民服務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設,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辦公辦案設施裝備水平。三是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探索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模式,加強法律援助人才庫建設,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完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權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加大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力度,鼓勵和支持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志願服務行動;多渠道解決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法律援助工作力量不足問題。

  記者: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斷推進發展離不開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對此《意見》作了哪些要求?

  答:法律援助是一項社會工作,需要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依法履責以及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意見》提出要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並就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具體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意見》明確提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法律援助工作,將其納入黨的群眾工作範圍,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民辦實事項目和民生工程;建立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和經濟困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法律援助責任履行情況考評機制、報告制度和督導檢查制度;推進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意見》針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包括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等,規定了相應的監管措施,並就法律援助機構履行組織實施職責作出規定。三是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參與。《意見》就公檢法機關,發展改革、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支持和保障法律援助事業發展作出規定。

  記者:如何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地、取得實效?

  答:《意見》的出臺,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律援助工作改革發展的任務措施,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就是要聚精會神抓落實,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司法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推進各項工作。首先,做好《意見》的學習工作,組織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意見》出臺的重大意義以及《意見》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要求,努力形成貫徹落實《意見》、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思想共識。二是做好《意見》的宣傳工作。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廣泛、深入、集中的宣傳,加深社會各界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和對《意見》內容的理解,增強相關部門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積極性,營造有利於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三是做好《意見》的貫徹工作,圍繞《意見》確定的改革任務和目標要求,明確具體責任,細化分工方案,突出抓好擴大範圍、提高質量、強化保障等重點改革事項的落實推進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責任編輯: 周楠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