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30 12: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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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切實解決群眾住房困難,有效促進經濟增長。

    《意見》指出,全國城鎮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改造各類棚戶區住房2080萬套、農村危房1565萬戶,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類棚戶區住房820萬套、農村危房532萬戶。當前,待改造的棚戶區多為基礎差、改造難度大的地塊,在創新融資機制、完善配套基礎設施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同時,農村困難群眾對改善居住條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訴求比較強烈。

    《意見》提出,按照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部署,實施三年計劃,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800萬套(其中2015年580萬套),農村危房1060萬戶(其中2015年432萬戶),加大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城市基礎設施更加完備,佈局合理、運行安全、服務便捷。

    為確保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意見》明確了四方面工作舉措。一是加大城鎮棚戶區改造力度。抓緊編制2015-2017年城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加快棚改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二是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儘快編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確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三是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組織編制2015-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及農房風貌管理和引導。四是創新融資體制機制。各省(區、市)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中,建立健全財政投入與價格補償統籌協調機制,積極推廣特許經營等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成為棚改實施主體;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依據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PPP合同,對項目實施主體發放貸款;鼓勵農業發展銀行在其業務範圍內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加大城中村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支持。

    《意見》還提出了落實地方主體責任、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強化監督檢查等要求。

責任編輯: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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