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高敬)6月30日是企業報送2013和2014年度年報的最後一天。工商總局將從7月1日起在全國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企業年報隨機抽查工作。 工商總局30日下發的通知稱,此次抽查將把已經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並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報信息(2014年成立的企業已經報送並公示2014年度年報信息)的企業,按照不少於3%的比例抽取,作為檢查對象。年報信息中,企業選擇不向社會公示的信息,也應當作為抽查內容。被抽查到的企業公示即時信息的情況同時進行檢查。 工商總局要求,此次抽查要堅持隨機性原則,通過隨機搖號方式確定抽查企業名單。各地要積極探索檢查人員隨機承擔檢查任務的工作機制。針對一般檢查信息和重點檢查信息可以採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絡監測等不同方式進行。 抽查結束後,抽查結果將按照規定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公示,並記載企業名下。經檢查發現企業公示的年報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絡的,應當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應依法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未能趕在6月30日24時系統關閉前及時年報的企業,一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補報年報後可以申請移出。企業補報年報並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對該企業年報信息進行檢查。 通知同時提出,要做好年報抽查結果的信息共享工作,將抽查結果通過數據接口或其他方式及時傳送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進一步促進企業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聯互通,為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奠定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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