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推動互聯網由消費領域向生産領域拓展,加速提升産業發展水平,增強各行業創新能力,構築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的重要舉措。 《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開放共享、融合創新、變革轉型、引領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我國互聯網的規模優勢和應用優勢,堅持改革創新和市場需求導向,大力拓展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的廣度和深度。到2018年,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於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聯網+”新經濟形態初步形成,“互聯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 《指導意見》圍繞轉型升級任務迫切、融合創新特點明顯、人民群眾最關心的領域,提出了11個具體行動:一是“互聯網+”創業創新,充分發揮互聯網對創業創新的支撐作用,推動各類要素資源集聚、開放和共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二是“互聯網+”協同製造,積極發展智慧製造和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提升網絡化協同製造水平,加速製造業服務化轉型。三是“互聯網+”現代農業,構建依託互聯網的新型農業生産經營體系,發展精準化生産方式,培育多樣化網絡化服務模式。四是“互聯網+”智慧能源,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智慧化,建設分佈式能源網絡,發展基於電網的通信設施和新型業務。五是“互聯網+”普惠金融,探索推進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拓寬服務覆蓋面,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六是“互聯網+”益民服務,創新政府網絡化管理和服務,大力發展線上線下新興消費和基於互聯網的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七是“互聯網+”高效物流,構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體系,建設智慧倉儲系統,完善智慧物流配送調配體系。八是“互聯網+”電子商務,大力發展農村電商、行業電商和跨境電商,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創新。九是“互聯網+”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礎設施、運輸工具、運行信息的互聯網化水平,創新便捷化交通運輸服務。十是“互聯網+”綠色生態,推動互聯網與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融合,加強資源環境動態監測,實現生態環境數據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十一是“互聯網+”人工智慧,加快人工智慧核心技術突破,培育發展人工智慧新興産業,推進智慧産品創新,提升終端産品智慧化水平。 《指導意見》提出了推進“互聯網+”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實發展基礎,二是強化創新驅動,三是營造寬鬆環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強智力建設,六是加強引導支持,七是做好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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