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佈有償補課統一監督舉報電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06 20: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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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 劉奕湛、吳晶)記者6日從教育部獲悉,為治理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問題,教育部公佈統一監督舉報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舉報郵箱:12391@moe.edu.cn,接受社會監督。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認為,規定的出臺對切實糾正教育行業存在的不正之風,規範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和在職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及校風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就學校的辦學行為、收費規範及教師的職業道德、崗位職責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償補課顯然與上述要求背道而馳,必須予以禁止。

    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勞凱聲説,有償補課現象是在教育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出現的一種腐敗現象,因此也必須在改革中遏制這種腐敗的滋生。

    此外,規定明確了有償補課行為的處罰措施:對於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教育部強調,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地區,要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尤其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據悉,近年來,有償補課問題日益突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有償補課問題連續6年高居信訪首位,嚴禁有償補課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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