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通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案件
湖北地稅局局長和紀檢組長被免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07 19: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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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武漢7月7日電(記者 李勁峰、王賢)湖北省紀委7日公開通報7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湖北省地稅局局長、紀檢組長分別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免職。

    通報顯示,2015年4月至5月,湖北省抽查發現全省地稅系統領導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十分突出,超標率超過60%。2014年11月至12月,湖北省省委巡視組在對湖北省地稅局的專項巡視中發現全省地稅系統還存在違規修建辦公樓、違規配備公車、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嚴重問題。

    通報介紹,在中央和湖北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公車配備等情況下,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沒有嚴肅認真對待,沒有採取堅決措施進行徹底整改,致使有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擔任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許建國對此應承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責任。湖北省地稅局紀檢組作為監督執紀機構,對全省地稅系統存在的問題整改不力,執紀不嚴,對違紀違規問題的處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許國勇作為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應承擔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責任。

    2015年6月,許建國被免去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許國勇被免去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職務。

    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的還包括:武漢市洪山區原區委書記劉濤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區委書記崗位,時任洪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楊瓊鵬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石團市委書記禹愛民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襄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樊信炳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免職等案件。

    通報要求,中央、省委反復強調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絕大多數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能認真履責,體現作為,但有少數地方和單位,對中央和省委要求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頂風違紀,影響惡劣。對通報的7起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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