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制度,確保校服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工商部門要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産企業登記註冊,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要加強對校服産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及時公佈抽查結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採購單位指導。 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意見要求,各採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採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強制向家長收取。(記者 趙婀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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