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 高敬)國家工商總局9日通報,截至6月30日企業年報工作結束,企業2013年度報告的公示率為87.55%,2014年度年報公示率為85.12%,均高於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國企業83.86%的年檢率。 工商總局企業註冊局局長馬伕介紹,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國開展。根據《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公示制度。自去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企業應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2013和2014年度報告。 全國應當公示2013年度報告的企業數量為1392.37萬戶,累計公示的企業數為1219.03萬戶;應當公示2014年度報告的企業數量為1741.62萬戶,累計公示的企業數量為1482.49萬戶。 馬伕介紹,按照規定,6月30日前未年報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目前,各省(區、市)正在進行這項工作。截至7月5日,全國已有48.8萬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公眾可以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進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約束。 因未報送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補報年報後可以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7月1日至9月30日,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抽查名單,對企業年報信息進行檢查。 馬伕説,如實公示年報信息,既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也有助於積累和形成企業的社會信用。值得注意的是,相當數量的企業對自身信用積累開始給予重視,對規定可以不公示的信息全部或部分進行了公示。2013和2014年度這樣的企業分別佔已年報企業的52.69%和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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