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讓反腐法規制度的力量充分釋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0 13:54 來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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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和《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就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進行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剷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要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發揮法規制度的激勵約束作用,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為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指明了方向。

    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要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抓緊形成系統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鄭重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著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但實踐中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的問題依然存在,制度不落實的問題尤為突出。法規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只有做到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才能充分發揮激勵約束作用。必須堅持宏觀思考、總體規劃,及時清理、修訂和完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堅持紀在法前、紀法貫通,確保不與黨章和法律相抵觸,法規制度之間前後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不斷提升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整體效應。

    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務實管用,不斷提升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法規制度是實踐的總結,實踐是法規制度的基礎,只有在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才能適應形勢變化、解決實際問題、發揮有效作用。在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我們黨進行了許多富有成效的探索創新,為法規制度建設積累了大量寶貴經驗。要本著務實管用、簡便易行、于法周延、於事有效的原則,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把實踐證明有效的改革成果用法規制度固定下來,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每前進一步,法規制度建設就跟進一步。妥善處理好制度穩定性、前瞻性和實踐發展性、可行性的關係,堅持問題導向,先提出工作要求、付諸實踐,及時將成熟的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對條件尚未成熟的繼續加強探索,使法規制度建設進程始終與全面從嚴治黨相適應,在法規制度與具體實踐的循環往復、深入融合中,扎細扎密扎牢制度的籠子。

    要堅持真抓嚴管,讓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真正落地生根、發力生威。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只有通過具體有效的貫徹落實,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才能發揮激勵約束作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模範遵守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堅持真抓嚴管,一方面加強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增強黨員幹部的敬畏感,另一方面加強對法規制度實施的監督和檢查,用監督傳導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發現破壞法紀、踐踏法紀的就堅決查處,做到“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防止“牛欄關貓”,避免“破窗效應”,讓法紀成為不可觸碰的底線。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範圍,通過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推動提高法規制度的執行力,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

    開弓沒有回頭箭,反腐沒有休止符。實現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是我們黨著眼全面從嚴治黨確立的一個重要目標。依然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決定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目標在前,責任在肩,各級黨組織要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加快形成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讓法規制度的力量在正風反腐的偉大實踐中充分釋放。

責任編輯: 王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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