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建立“兩個清單”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1 16: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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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7月11日電(記者 王暉余)6月份,海南省已完成省級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審查及編制工作,“兩個清單”即將向社會正式公佈,海南行政審批制度繼續向縱深推進。 

“政府部門能幹什麼,應該幹什麼,以後都將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上進行硬性規定。”海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王靜表示。

海南省積極而富有成效地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第十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由442項減少為358項,精簡率達20%。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儘快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王靜介紹,在形成“兩個清單”的過程中,海南建立了由省政務服務中心牽頭,省編辦、省法制辦組成聯合會審組全程參與的“三方聯合會審”制度,對各單位的清單逐個進行聯合審核,並通過聯合會審會議逐個單位面對面、一對一地反饋在審核過程中提出的意見,現場回答相關質詢,現場解決清單中存在的問題,並最終形成一致意見。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公開透明,必須堅持‘開門搞改革’。”王靜介紹,各單位“清單”經“三方聯合會審”後在政府網站上公示,向社會徵求意見,並組織召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專家學者座談會,讓他們從企業和老百姓角度出發,就哪些單位的哪些權力該取消或者該下放等充分發表看法。

“審批事項還是過多”“政府的仲介機構壟斷問題比較突出”“需防止事中事後監督的項目變相成為各種檢查,增加基層負擔”“土地審批、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某些環節有待改進”……在聽取各界意見基礎上,海南初步形成的權力清單涉及42個省級部門,分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10張清單。各部門報送權力事項5137項,會審後擬取消355項、下放2383項、合併減少254項,共調整2992項,擬保留2145項。擬保留的事項不到一半。

責任清單涉及48個省級部門,包括主要職責、權力邊界、事中事後監管、公共服務事項等內容。各部門責任清單共計1412項。

王靜説,“權力清單”依法確定了各部門的行政職權,明確部門該做什麼,清單之外不允許行使職權,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責任必須為”,“這將對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實行有效監督和追責。”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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