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聯動中銀香港及澳門分行,為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企業廣州港發放5億元跨境人民幣中長期貸款,為橫琴新區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建設控股有限公司發放6000萬元的跨境人民幣中長期貸款,成功辦理了首批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 7月13日《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允許在南沙、橫琴新區註冊成立並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以及參與區內重點項目投資建設的廣東省轄內企業,從港澳地區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資金使用範圍限于區內或境外,包括區內生産經營、區內項目建設以及區內企業的境外項目建設等,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和産業政策導向。 港澳地區現有人民幣總量1.2萬億元,融資資金成本比境內低20%以上。而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出臺後,符合條件的企業能直接從境外市場融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支持境內業務的發展,幫助中資企業開闢跨境融資的便利渠道;同時將進一步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區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記者 李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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