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在重點領域開展協同立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5 15: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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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7月15日電(記者楊守勇、齊雷傑)記者日前從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獲悉,即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近期將在污染治理聯防聯治、處罰標準等方面與北京、天津兩地人大進行協商溝通。今後,京津冀三地將構建與協同發展相互適應、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協同立法機制,在重點領域開展協同立法,互相吸收彼此意見,通過立法破除行政壁壘和地方保護,實現區域一體原則。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蘭翠説,目前國家已基本完成了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頂層設計,客觀上需要三地協同立法。從去年3月以來,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就此頻繁磋商。今年3月31日,三地在天津召開了協同立法工作座談會,制定了《關於加強京津冀人大協同立法的若干意見(草案)》。目前,《關於加強京津冀人大協同立法的若干意見》均已獲得三地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

今後,三地將加強立法溝通協商和信息共享,立法時要充分考慮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需要,注意吸收彼此意見,使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既能滿足本地立法需求,也能照顧到其他省市的關切。對三地共同關注的重點立法項目、關聯度高並需要協調推動的立法項目,要盡可能同步安排在立法計劃的同一檔次。

京津冀三地將在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産業升級轉移等方面率先突破,謀劃和推進重大立法項目聯合攻關。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志廣説,除了大氣污染防治領域,三地還將在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促進人才和其他市場要素自由流動、擴大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成果等方面,加強重大立法項目聯合攻關。其中涉及國家專屬立法權範圍的事項,三地可以聯合向國家提出立法建議。

“其實早在若干意見通過之前,三地就已經在協同立法方面取得了實效。”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周英説,已經通過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條例》就曾多次徵求京津兩地意見,規定了“本省與周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地下水管理協調合作機制,定期協商地下水管理重大事項,對在邊界建設可能影響相鄰地區地下水資源的重大項目,應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等。

馮志廣説,京津冀還將加強地方立法理論研究協作,立法工作經驗和立法成果將實現交流與共享,建立京津冀人大立法幹部學習培訓交流互動機制,三地間將主動相互提供立法幹部學習培訓年度計劃安排,可以聯合舉辦專題培訓,也可以採取網上直播等方式相互開放培訓內容。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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