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經證券公司自評、證監局初審、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復核,由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證監局、自律組織、證券公司代表等組成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專家評審委員會審議確定了2015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 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是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及等級的評價,而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合規管理水平,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的整體狀況。 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證券公司在行政許可、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實施區別對待的監管政策。分類結果主要供證券監管部門使用,證券公司不得將分類結果用於廣告、宣傳、營銷等商業目的。 2015年各證券公司分類的結果按公司名稱拼音順序排序如下: 今年119家公司中,有24家公司按規定與其母公司合併評價,即:高盛高華(母公司北京高華)、長江保薦(母公司長江證券)、第一創業摩根大通證券(母公司第一創業證券)、上海東方證券資産管理、東方花旗證券(母公司東方證券)、瑞信方正(母公司方正證券)、上海光大證券資産管理(母公司光大證券)、廣發證券資産管理(廣東)(母公司廣發證券)、華英證券(母公司國聯證券)、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産管理、上海證券、海際證券(母公司國泰君安證券)、上海海通證券資産管理(母公司海通證券)、恒泰長財(母公司恒泰證券)、華泰聯合(母公司華泰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母公司華鑫證券)、齊魯證券(上海)資産管理(母公司齊魯證券)、中德證券(母公司山西證券)、興證證券資産管理(母公司興業證券)、銀河金匯證券資産管理(母公司銀河證券)、浙江浙商證券資産管理(母公司浙商證券)、中信證券(山東)、中信證券(浙江)、金通證券(母公司中信證券)。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