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外匯局:我國外債總體風險可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7 21: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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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債總體風險可控
——人民銀行、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就我國全口徑外債情況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記者 李延霞、劉錚)國家外匯管理局17日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我國全口徑外債餘額為102768億元人民幣。這是我國首次公佈全口徑外債數據。人民銀行、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了解,首次納入統計範圍的人民幣外債餘額為49424億元人民幣(等值8047億美元),佔全口徑外債餘額的48.1%。若按調整前口徑(外幣外債)計算,我國外債餘額較2014年末減少3%。

    為何要公佈全口徑外債數據?人民銀行、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跨境人民幣業務迅猛發展,人民幣外債規模不斷增加,為更全面反映我國外債總體規模,從2015年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按季對外公佈我國全口徑外債數據。

    “將人民幣外債納入總體外債統計,僅是外債統計方法上的調整,不會增加實際的對外債務償付金額。因此,外債數據口徑的調整不會引起我國外債償還責任的變化。”

    我國外債的總體風險如何?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世界銀行發佈的《全球發展融資2012》和《外債數據小手冊2012》,2010年中等收入國家的平均債務率、負債率、償債率、外匯儲備與短期外債的比例分比為69%、21%、10%和137%,而我國2014年的數據分別為35%、8.6%、1.9%和562%,説明用上述指標衡量的我國外債可持續水平較高,總體風險不大。

    如何看待人民幣外債在全口徑外債中的佔比接近一半?人民銀行、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3月末我國人民幣外債的構成來看,主要是非居民存款和貿易融資類人民幣外債,兩者合計佔比近60%。其中非居民存款主要是境外機構持有的人民幣存放于我國境內銀行産生的外債,説明非居民持有人民幣資産的意願較強,有利於更好推進人民幣國際化。而貿易融資類人民幣外債基於進出口貿易背景,主要是境內金融機構為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融資産品而産生的對外負債,這部分外債實質上是伴隨我國跨境貿易中人民幣結算佔比增加而自然産生的。

    目前,中國已是高度開放的經濟大國。自2009年7月人民幣國際化啟動以來,人民幣跨境結算規模持續高速增長,結算額從2009年的36億元人民幣擴大到2014年的近10萬億元人民幣。人民幣跨境收付佔我國本外幣跨境收付的比例從2010年的1.7%提高至2014年的23.6%,2015年1至5月上升至27.7%,人民幣已成為中國第二大跨境收付貨幣。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國際上看,由於歐美等發達經濟體的貨幣國際化程度高並已成為主要的國際儲備貨幣,其本幣外債佔比普遍較高,如美國和德國2014年末本幣外債佔外債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3%和72%。我國本幣外債佔比(48.1%)低於歐美發達經濟體,但高於主要亞洲新興市場經濟體。因此,對債務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國而言,相比于外幣外債,本幣外債受匯率變動的影響較小,面臨的外部不確定性較低,風險較小。

    “今後,隨著我國經濟金融的快速發展,以及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尤其是‘一帶一路’戰略逐步落實等,人民幣國際化程度將進一步提升,以非居民持有人民幣資産形式錶現出來的人民幣外債仍然會繼續增長。”

    對於我國短期外債佔比較大的情況,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3月末我國短期外債佔比超過70%,但這部分1年期以下的債務中,一半以上是與貿易有關的信貸。在我國的短期外債中,這部分外債有真實的貿易背景,償付風險有限。另外,我國短期外債與對外貿易和外匯儲備相比規模不大,短期外債風險可控。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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