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啟動互聯網股權眾籌試點 南方日報獨家獲悉,根據前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以及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指導,廣東省金融辦本月17日制定印發了《廣東省互聯網股權眾籌試點工作方案》,將從本月起正式啟動股權眾籌試點工作,由各市組織發動平臺試點申報,8月15日前將試點方案報送省、市互聯網金融協會,8月底前確定首批試點並報廣東省金融辦備案。 探索9種運行模式 廣東省金融辦指出,將接受全省試點平臺申報,探索9種眾籌運營模式,包括科技眾籌模式、純互聯網運營模式、一站式創業綜合服務模式等,並鼓勵各試點平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和自身特點,探索新的運營模式。 《試點方案》提出,各試點平臺應當採取“領投”+“跟投”或其他可行的方式,科學選擇股權眾籌項目,規範引導投資者進行投資,降低普通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和信息不對稱。試點平臺應當在銀行等第三方機構開立資金託管賬戶,不參與資金運作,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 鼓勵試點平臺引入資産評估等第三方機構,對股權眾籌項目進行評估,通過保薦人制度、領投人持續督導制度、風險準備金制度等適當的制度安排,加強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 據了解,試點將按照自願的原則,由意向企業自主制定方案,自主申報試點。通過市場競爭、公開遴選的方式,擇優選擇有一定資質和公信力的股權眾籌平臺作為試點平臺。 廣東省金融辦表示,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達50家,挂網創業創新項目5000個,成功籌資的創業創新項目400個,完成眾籌融資額5億元。 到2017年底,爭取全省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150家,當年成功籌資項目2000個,完成眾籌融資額超過20億元;到2020年底,構建覆蓋全省、輻射全國家、線上線下相結合、以股權眾籌平臺為中心的創業創新生態圈。 對試點有8項具體要求 記者看到,在試點方案中,廣東省金融辦明確劃定了“紅線”和“底線”,要求各試點平臺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法》和《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以及“資金池”、“自融”等活動,並規定了9個方面的禁止行為。值得注意的是,試點方案規定股權眾籌平臺不得兼營P2P網絡借貸業務、不得對眾籌項目提供對外擔保或進行股權代持,不得提供股權等有價證券轉讓服務。 同時,廣東省金融辦對試點平臺的經營活動提出8項具體要求,如要求試點平臺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和風險控制需要,合理確定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單個股權眾籌項目的人數及金額限制;為眾籌項目提供投前、投中、投後的綜合服務,提高創業創新的成功率;開立第三方託管賬戶,實行資金第三方監管,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完整性和透明性;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測試,簽訂《風險告知書》,充分揭示眾籌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等等。 結合股權眾籌平臺的需求,廣東省金融辦表示,鼓勵廣東省內各股權交易中心開發適應眾籌權益的産品和服務,引導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眾籌項目通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權掛牌與轉讓。 廣東省金融辦稱,將聯手一行三局等相關部門研究為股權眾籌平臺及其眾籌項目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如為辦理工商登記、ICP認證等提供便利、支持眾籌項目權益流轉等,奠定扶持機制的框架,把廣東省建設成國內互聯網股權眾籌發展的新高地。(記者/黃倩蔚 郭家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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