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科技廳印發《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根據辦法,納入省科技廳管理的各類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將得到專項經費支持,獲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運行費、後補助經費等。 根據辦法,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建設主要依託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科技型企業等獨立機構,也可依託具有專業化人才隊伍、能夠提供綜合性公共服務的技術推廣與服務機構。對納入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管理的各類平臺,其行政隸屬關係不變,福建省科技廳負責平臺業務指導和績效評估。 産業技術創新重大研發平臺和産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按科技計劃平臺項目經費予以補助;産業技術創新引進重大研發平臺,按新增研發儀器設備的一定比例予以補助;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及科技資源共享平臺,按績效評估擇優予以運行費補助;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按評估考核情況予以後補助。(記者 李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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