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切實解決當前一些領域存在的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通知》指出,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通過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創新管理方式,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通知》提出了大力推廣隨機抽查監管的具體措施:一是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要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二是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三是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監管領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四是加強抽查結果運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要加快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探索開展聯合抽查。 《通知》強調,隨機抽查不僅要在市場監管領域推廣,也要在各部門的檢查工作中廣泛運用。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在本部門、本領域推廣隨機抽查的任務安排和時間進度要求。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跟蹤督促,務求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取得實效。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